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本省居住的非杭州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境内人员;

2.在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工作。

二、证件用途

1.持有人在本省的工作、居住的证明;

2.表明持有人在浙江择业就业、投资创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子女入托入学、购买商品房、购车入户、出入境管理以及其他商务活动等方面与本省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持有人可持证办理上述各项相关事务;

3.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线上办理居住登记: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在线填写居住信息;

2.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线上审核居住登记申请;

3.个人填写《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附件1),由人才办审核并盖章

4.线上提交申请: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首页搜索“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人员类别请选择: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地当年度紧缺专业目录中的人员,证明材料请上传学位证书(海外获得学位者请上传学位证书和海外学历认证);

5.受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线收到申请材料后完成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予以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6.送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决定后1日内,在线发送受理结果。公安部门制证后,邮寄到本人预留的收件地址处。


附件: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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